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辖盐洛高速林楼服务区、鹿邑服务区及郭店停车区租赁经营招商项目(二次招标)
时间:2021-12-29 来源:

项目编号

SDGS-FZ-2021-1363-2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辖盐洛高速林楼服务区、鹿邑服务区及郭店停车区租赁经营招商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

河南省-周口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组织形式

自主采购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期

3年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其他


2.1 项目概况

许亳路林楼服务区位于盐洛高速K619+700公里处,服务区分南北两区,占地面积约177亩,建筑面积6608平方米,服务区于2008年4月开始运营。 许亳路鹿邑服务区位于盐洛高速K117+557公里处,服务区分南北两区,占地面积约157亩,建筑面积6728平方米,服务区于2008年9月开始运营。 许禹路郭店停车区位于盐洛高速K728+94公里处,停车区分南北两区,占地面积约59亩,建筑面积2721平方米,停车区于2008年4月开始运营。 上述三对服务区(停车区)分别为集加油、购物、餐饮、休憩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区,为提升服务区管理水平,现拟对三对服务区进行对外招商,引进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经营单位进行经营。

2.2 采购范围

1.商业运营:河南林楼服务区(南北区)、鹿邑服务区(南北区)、郭店停车区(南北区)商业综合楼范围内餐饮、超市、客房(如有)、司机之家等经营项目;其中郭店停车区不含司机之家项目; 2.服务区物业:由成交方负责整个服务区(不含加油加气站、充电桩、汽修厂)的保洁、安保、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绿化管养、水电费及设施设备维护等全部物业服务及费用支出,并提供24小时开水,儿童乐园、便民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 3.租赁期限:3年,装修改造及试运营期为30日历日。具体经营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且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有二项单个服务区合同额为20万元/年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整体租赁经营或单个合同额为20万元/年及以上的商业项目经营管理经历。(须提供合同,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若供应商成立若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0年成立的,可不提供)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商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的行为,在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商项目中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放弃中标的或项目成交后放弃签署合同的、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供应商与本项目招商人及其关联方存在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行为的、被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经营黑名单的,及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1-12-29 09:00至2022-01-02 16:30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联系人

宋工 王工

电话

18953150985 17823126356